
“明明是妇产医院非法做引产手术,把我小孩毁了,还反打一耙,说我和妻子串通‘假引产,真诈骗’。”近日,家住衡阳市雁城路的张永志(化名)向《法制周报》记者投诉,衡阳东方妇产医院给妻子谭女士非法做引产手术,将4个多月大的胎儿毁了,“医院之所以敢强词夺理就是依仗他们院长原来是衡南县卫生局的小领导”。 衡阳东方妇产医院院长张棉鸿认为张永志夫妇是“假引产,真诈骗”,并表示尽管没有引产证,但是医院在医疗程序上没有过错。 记者从衡阳市珠晖区计生局谢副局长处了解到,目前当地计生局已介入调查,初步认定衡阳东方妇产医院涉嫌非法引产。 孕妇气急之下要引产 9月1日,张永志与妻子谭女士向记者口述了事情经过。 8月19日早上,张永志与妻子因生活琐事吵架,妻子谭女士情绪激动,扬言要去医院将4个多月大的胎儿引产。 19日上午,谭女士先来到了位于衡阳市的南华大学附二医院妇产科要求做引产手术。医生在问明情况后,告知谭女士,“必须由当地计生部门开出介绍信或引产证才能实施手术,否则拒收”。 随后,谭女士来到了衡阳市珠晖区的东方妇产医院。谭女士称,该妇产医院医务人员在听取自己情况后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无证不能引产。如果你坚持要引产也行,但医院不能给你病历和相关发票”。 医院给谭女士进行了一系列手术前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谭女士身体状况欠佳:一、患有心肌炎;二、曾经宫外孕,现只有一侧输卵管;三、中度贫血;四、酸中毒。医务人员在相关检查结果出来后表示,这些都不影响做引产。 |